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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 2023-07-1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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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2023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昌宁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面试地点

  昌宁县第三中学第二教学楼(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北路72号)。

  三、面试时间

  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7月22日上午7:30前到达昌宁县第三中学第二教学楼考生区集队,上午8:00以后到达的考生即为迟到,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所需提供材料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五、面试方式

  采用说课和结构化两种方式面试,其中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面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

  六、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分÷3×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综合成绩与笔试成绩均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胜出。若笔试各科目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则加试一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七、面试程序

  (一)参加面试考生按规定到面试地点报到。

  (二)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注意事项和导语。

  (三)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考生代表现场抽取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场内工作人员和面试考场。

  (四)开考前,工作人员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照抽签顺序,引导考生依序进行面试。

  (六)考生面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带入休息室。

  (七)本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宣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有序离场。

  八、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面试期间进行封闭管理。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时到达面试考点考生区,凭身份证进入面试候考室。考生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候考室、面试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违者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四)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其亲属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违者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五)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六)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对考场内考官或工作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提出回避。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题本和草稿纸。

  (八)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九)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必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面试工作由人大、政协、纪委监委进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十一)本次面试不指定相关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75—7131399。

  附件【昌宁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日程安排.xlsx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yncn.gov.cn/info/4280/88012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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