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 一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初次 就业的人员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 (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 ,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 自报到之日算起。
5. 在其他经济组织 、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 ,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 , 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 , 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精确到月 ,工作时间未满 1 个月的 按 1 个月计算 ,每满 12 个月累计为 1 年 。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 , 工作时间可以累加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