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医疗卫生招考信息

首页 > 医疗卫生 > 招考信息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20人)

威信县人民医院 | 2024-03-12 09:30

收藏

 

  按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威信党建”、“扎西网”、“威信县人民医院”、“威信县人民医院宣传号”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的岗位、职数、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要求是高中起点的请携带高中毕业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相关资料原件到威信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六楼人事科验证报名;

  2.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

  3. 联系电话:0870-6120220。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人事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的各种证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及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笔试后根据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免笔试者笔试成绩按100分计)。面试评审小组成员将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指导,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分别计入综合总成绩(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0分,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考察

  由威信县人民医院党委组织相关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2.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4. 业务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5. 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六)体检

  体检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后各岗位仍未达到拟招聘人数,可通过递补临床岗位补足剩余名额(最低递补分数线为50分)。

  (七)聘用

  1、经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威信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威信县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拟聘用公示。

  2、若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属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威信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4、因在报名阶段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应届毕业生,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期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5、为保证人员队伍持续稳定,实行成绩保留制,保留周期截止到下一次招聘前,即本次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人员为备用人员,若拟聘用人员未按时报到或辞职等,则从本次招聘的备用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最低递补分数线为50分),经考察、体检、公示无异议后,报威信县人民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按规定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 场 纪 律

  一、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查验。

  二、考生入场除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签字笔、计算器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纸张、手表、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以及一切与考试无关但有作弊嫌疑的物品。如违规带入,必须立即上交,可以免于考试规则处罚。

  三、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室,在考试规定时间前完成答题或要求提前结束考试的考生,须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在警戒线区域内指定地点等待,考试结束后方能离开,等待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四、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与试题无关的问题,可举手询问。

  五、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窥;不准吸烟。

  六、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对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员管理的违规学生,取消考试

  成绩。

  七、监考员宣布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试卷、答题卡交指定位置,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室。

考 场 纪 律 一、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查验。 二、考生入场除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签字笔、计算器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纸张、手表、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以及一切与考试无关但有作弊嫌疑的物品。如违规带入,必须立即上交,可以免于考试规则处罚。 三、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室,在考试规定时间前完成答题或要求提前结束考试的考生,须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在警戒线区域内指定地点等待,考试结束后方能离开,等待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四、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与试题无关的问题,可举手询问。 五、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窥;不准吸烟。 六、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对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员管理的违规学生,取消考试 成绩。 七、监考员宣布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试卷、答题卡交指定位置,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室。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lr3lFGaSZEjhCHglju7Iw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