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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保山市人民医院第二批就业见习岗招聘公告(168人)

保山市人民医院公众号 | 2025-07-1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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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保山市人民医院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相关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2024〕44号)要求,结合医院发展需要和用人需求,拟招聘2025年第二批就业见习岗,特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质;

  5.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处于失业状态(有就业创业证且办理失业登记);

  6.之前未在其他单位见习,未领取过见习补贴,未缴纳过单位保险;

  7.未注册过营业执照(含网店);

  8.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情形的;

  二、见习待遇

  (一)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大专毕业生每人每月2800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3500元。

  (二)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

  (四)见习期考核优秀且符合医院编外合同制职工聘用条件者,在医院招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用。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7日—7月18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科教后勤综合楼9楼913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4.提供材料:报名者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包括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学信网查询最高学历学籍状态截图、就业创业证且办理失业登记、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其他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实习经历、获奖情况、在校期间社团任职等其他学习活动经历)。

  注:失业登记可通过线下窗口办理,去往户口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办理失业登记;也可线上微信小程序搜索“就业彩云南”小程序中的个人失业登记办理。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录活动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核

  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医院办理正式见习手续,签订见习协议。

  六、有关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人事科 0875-2128960

  附件:保山市人民医院2025年就业见习岗招聘报名表(扫码下载附件)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HIlFvdf7WBAy-U1Dudn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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